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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江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信息

2019年04月09日 14:13 管理员 点击:[]

因工作需要,镇江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。

一、岗位和报考条件

(一)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,并取得相应学位。专业要求、招录人数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:《镇江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》;

(二)年龄在18周岁以上、35周岁以下(1980年6月30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出生)。

二、应聘报名

(一)报名时间和地点

2015年6月11日至2015年6月13日上午9:00-11:30、下午14:00-17:00。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1号楼1329办公室(镇江市大港金港大道98号)现场报名,或者通过邮箱zjxqcaizj@126.com报名。

(二)报名材料和资格审查

所需材料:

1.应聘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;

2.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(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);

3.《镇江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》1份(附件2);

4.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。

通过邮箱报名者,需上传上述材料扫描件,凡符合条件者均通过电话告知。

应聘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。应聘者须根据所学专业,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,如实填写《镇江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》的各项信息。报名时由新区财政局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初审。笔试成绩公布后,由新区组织人事部对入围人员资格进行复审,考生需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,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考生,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,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。

三、考试考核

(一)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

考试采取专业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。

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均采取百分制。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(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),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%的比例计算。

考试总成绩以70分为最低合格线,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。面试时未形成竞争的岗位,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。

(二)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

准考证领取:现场报名者可于2015年6月16日(周二)上午9:00-11:30、下午14:00-17:00至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,也可于2015年6月17日(周三)上午9:00-11:30至镇江市伯先中学(镇江新区大港赵声路222号)传达室领取准考证。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在领取准考证时,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。

笔试时间:2015年6月17日(周三)下午15:00-16:30,地点:镇江市伯先中学。

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。

四、体检和考察

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1:1的比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体检、考察的人选。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,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;如面试成绩也相同,则加试确定名次。因体检、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,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序实行一次性递补。

五、录用手续

体检、考察合格的人员,经审核后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(http://www.zjna.gov.cn/)公示。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由新区人才服务中心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,试用期6个月。拟录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,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解聘完毕。拟录用人员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(应届毕业生于2015年8月31日前)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的,取消录用资格。

六、其他

新区公开招聘工作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。镇江新区财政局电话,0511-83372637,组织人事部电话:0511-83378271,纪工委监督电话:0511-83176658。

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

镇江新区财政局

2015年6月8日

附件1:镇江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

序号

招聘单位

岗位名称

招聘人数

性质

报名资格条件

学历学位

专 业

1

财政局

财政管理

1

政府雇员

本科及以上学历,并取得相应学位

会计学,财务管理,财务会计与审计

2

财政结算

中心

2

镇江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

姓 名

性别

出生

年月

民族

照片

身份证号

户籍

所在地

报考单位

岗位

名称

岗位代码

毕业院校

所学专业

学 历

学历

性质

学位

政治面貌

工作单位

职务职称

通讯地址

联系电话

其他

相关

资格

条件

外语能力

有无回避关系?

专业技术资格

学习

工作

简历

(从高中毕业后开始填写)

个人

专长

个人

承诺

本人已仔细阅读招聘公告、岗位表等相关资料,承诺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资料真实准确,并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。由于个人信息填写不准确而导致不能正常参加笔试、面试或取消录取资格等情况,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
应聘人签字:

审核

意见

审核人(签名): 年 月 日

备注

注:学历性质填“全日制、自考、成教、函授、网络教育”等。